粤知保协发字[2016]6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会员间的学习和交流,提升协会的公众形象,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宣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决定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征集、评选2015年度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入选的典型案例将通过《广东知识产权》杂志、协会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并在4月份举办案例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审结并生效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例及已结案的非诉讼案例、行政执法案例。
2.所报知识产权案例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或者广东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
2)案例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3)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或社会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新颖性和代表性。
3.申报人必须是该案件的主办人、承办人或当事人,且所在单位为我协会的会员单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典型案例申报表》,申报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2.根据《典型案例申报表》上所列“材料清单”提供相应的起诉书、申请书、答辩状、代理词、裁判文书、委托书、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书、结案证明材料等。因案例入选后将公开发表,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责任。
3.上述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提交。
4.未按本通知要求的格式和条件提交申报表和相应材料的,不纳入评选。
三、申报与评选程序
1.典型案例的征集评选工作由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负责组织。
2.申报人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word文档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均需要)及其他材料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gdippa@126.com,标题请注明“典型案例”。每个申报人所申报的案例数量不限。
3.评审小组由协会邀请省内知识产权司法、学术、实务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四、公布与宣传
1.协会将评选出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2015年典型案例若干件,并颁发入选证书;
2.协会将在2016年4月30日前公布评选结果并举办案例报告会,并邀请相关评审专家进行点评;
3.协会将对入选的典型案例在《广东知识产权》杂志上分期刊登,并通过协会官网、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发布;
4.根据征集情况,将入选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
五、联系方式
协会项目部:尚勇、刘凤仪,电话:(020)87681972,电子邮箱:gdippa@126.com;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FileUpload/file/20160323/附件1-典型案例申报表(民事、行政、刑事程序类).docx
/FileUpload/file/20160323/附件2-典型案例申报表(非诉讼类).docx
/FileUpload/file/20160323/附件3-典型案例申报表(行政执法类).docx
Copyright © 2016 Guangdong Ip Protection Association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粤ICP备16006945号 201730054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