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英文名称GuangDo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ssociation,简写 GDIPPA),成立于2004年3月,由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社团组织及专业机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第一家省级社团组织。
一、协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会员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和政策运用水平;
(二)研究并实施会员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行为规范;
(三)总结交流企事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提高企事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和层次,拓展其范围与内容,增强会员的自我保护、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
(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信息、咨询及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研讨会和考察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接受会员的申诉和委托,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并提供相关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如反知识产权垄断、反恶意商标抢注等明显违法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
(六)协助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机关处理涉及会员的知识产权纠纷,并根据相关部门的授权和委托,组织协调会员参加有关诉讼,对会员间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
(七)举办本会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承办相关部门委托的业务会议;策划并组织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会议或活动;
(八)与相关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关系,开展面向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普及活动;
(九)编辑出版《广东知识产权》会刊,组织编辑知识产权专业书刊,建设知识产权专业网站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
(十)深入开展与省内其他知识产权社团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团体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十一)积极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职责;主动争取政府部门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
(十二)其他有利于提高广东省相关产业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又被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相关活动。
二、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二)愿意承担协会会员义务;
(三)在知识产权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入会程序:
(一)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二)协会审核;
(三)成立正式会员,办理入会手续,颁发《入会通知书》及牌匾。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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