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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四届第三次理事年会顺利召开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接续奋斗·聚力前行”第四届第三次理事年会于3月1日至2日在广州增城三英温泉度假酒店召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一级巡视员谢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晓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郑志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蓝伟宁、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李学锋、原会长朱万昌以及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胜杰、监事安雪梅、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平等领导嘉宾出席了年会,来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等司法机关、行政部门领导嘉宾以及协会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2022-2023年度“金牌会员单位”、“优秀专家”代表等250余人参加了年会。
  •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顺利召开,李

    5月31日,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在广州浙江大厦顺利召开。协会会长朱万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胜杰,以及第四届届中会长改选筹备小组成员:协会监事、广东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安雪梅,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任重,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张俊鑫,广州卡姿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王林,高勘(广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潘浩出席了会议,来自全省各地的理事以上会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根据《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章程》规定,将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届中会长改选工作,李学锋高票当选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
  •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突破500家

    4月21日,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迎来一个新的里程碑——会员单位突破500家,在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召开小型庆祝活动。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朱万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胜杰,协会监事、广东金融学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安雪梅以及创始会员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科研院成果办主任刘长威、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张俊鑫、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卫东、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高级主管杨淑莹和第500家会员单位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科创部团队负责人张骁等领导嘉宾出席了庆祝活动。
  • 协会2022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报告会线上线下活动同步

    2023年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下,由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主办、广州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2022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报告会”在广州浙江大厦顺利举办。同时,本次活动得到了特邀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朱万昌会长和陈胜杰副会长兼秘书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庭庭长谭海华和专利审判庭庭长肖海棠、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锋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春耀律师、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子军律师等领导嘉宾出席了报告会。来自白云检察院、协会会员单位中的企事业单位、律所及服务机构等超160人参加了报告会,线上直播同步进行,在线观看人数达750人次。
  • “IP保护专家在线”微信小程序和“协会网络视频课程”

    为充分发挥协会专家库的行业作用,提升协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一个方便行业人士对协会专家库进行业务咨询的服务窗口,协会组织开发并推出微信小程序——“IP保护专家在线”。 “IP保护专家在线”基于微信端口,主要提供专家库专家信息,协会专家库专家轮值在线答疑,提供公益的知识产权保护咨询、知识产权政策文件等服务。4月24日“IP保护专家在线”微信小程序“协会网络视频课程”APP在2019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报告会上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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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1

粤知保协发字[2016]13号

关于推荐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资源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专家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作用,向会员单位提供优质的培训、咨询和研讨等服务,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拟建立协会专家委员会,现将专家委员会委员报名、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

1、会员单位专家:专家委员会人员构成以协会会员单位专家为主。由各会员单位从本单位中参照以下推荐条件,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专家,并由协会组织相关方面人员,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选拔后,聘任为专家委员会成员。

2、非会员单位专家:在全省范围内邀请少部分司法、行政及其他方面的人员成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完善专家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和人员结构。

二、专家委员会专家职责

1、 承担协会交予的课题研究任务;

2、 承担协会组织的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3、 承担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授课工作;

4、 承担协会组织的相关实务研讨工作;

5、 外出交流与考察。

三、专家委员会专家选拔及聘任程序

1、 会员单位推荐;

2、 协会组织选拔;

3、 会员单位范围内公示;

4、 发给聘任证书,任期三年。

四、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学识渊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分析和研究问题。

       (三)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大局观、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协调能力,是本领域、本系统公认的学术与专业带头人;

     (四)能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研讨咨询等工作。

  推荐人员按所属领域划分,除具备以上条件,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

1、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具有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熟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国内或广东省内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把握国内或省内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趋势,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提出建设性、导向型的观点和建议,提升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 从事知识产权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

1、对知识产权领域有深入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提出前瞻性的学术观点,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方面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构想,研究成果和理论水平在省内领先,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2、 具有副高级(副教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近5年内撰写、出版知识产权相关论著或在公开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2篇以上。

(三)企、事业单位:

1、掌握知识产权相关国内、国际规则和法律法规,精通与知识产权纠纷有关的法律基础和解决方法,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自身发展的能力;

2、掌握本行业或本领域内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4、 具有创新研究成果或参与科研项目。

(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含律师事务所):

1、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专业领域技术,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2、 熟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3、 参与过大量的知识产权相关纠纷和侵权案件处理,积累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4、 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3年以上。 

五、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方法及时间

为保证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会员单位推荐专家的方式进行申报。

各会员单位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及汇总。

协会秘书处负责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选拔和最终确认工作。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填写并盖章的专家信息表传真或扫描后E-mail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凤仪、黄敏; 电话:020-87681972、87682405;

传  真:020-37656181;邮箱:gdippa@126.com

 

 

附件:专家委员会专家信息表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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