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DNMC)于2003年3月成立,由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和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负责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的营运管理。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核电行业第一个专业化的运行管理公司,是在借鉴国外核电运行管理良好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对大亚湾地区核电站群堆管理的发展和升华,目的是对中国广核集团的核电站实施专业化、集约化和科学化管理,也是对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产权和运营管理权分离的有益尝试。目前,运营公司负责营运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一二期)共六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机组。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企业,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工作原则,坚持“安全发电、诚信透明、团队合作、追求卓越”的价值理念,持续推行以安全文化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强调透明度和经验反馈,为争创世界一流核电站而努力奋斗 。
运营公司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公信力得到广泛认可。在对广西凌云、乐业两个贫困县的扶贫工作中,实施“助学工程”,帮助贫困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解决上学难的困难。在汶川大地震、核电站周边地区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伸出援助之手回馈社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08年10月29日,“大亚湾核电社区基金”成立,进一步表明了核电回报社会,力尽企业社会责任的决心。2009年5月10日12时10分,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一期)四台机组商运后累计上网电量达到3000亿千瓦时,以优异的业绩回报了社会,取得了公众的信任,受到国际、国内同行及国家主管部门的广泛赞誉。
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位于中国广东深圳大鹏湾畔,距深圳市中心直线距离约45公里,距香港特别行政区尖沙咀直线距离约52公里。岭澳核电站与大亚湾核电站相邻,两电站相距1.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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